副县长:朱 革简介

副县长:朱 革
负责依法行政、应急管理、公安、消防、司法、信访、民政、扶贫移民、国防动员、民族宗教等工作。 协助分管国土资源、城镇管理工作。 分管县政府法制办、县应急管理办、县公安局、县武警中队、县消防大队、县司法局、县信访局、县民政局、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单位。 联系县法院、县检察院、县人武部。 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

